朝阳元真会计实操培训:会计人须知,2017年7月1日税务新规定2017-07-03 14:28:17
近期,元真会计培训学校老师为学员分享了一些2017年7月1日税务新规定,希望企业负责人、会计人员可以参考。
财务税务政策推送自2017年7月1日起:
1、开发票必须填报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管专票或普票,定额票除外)。
2、发票不得变更品名和金额(不能笼统开办公用品、材料、日用品、食品、劳保,必须开清单)。
3、2017年7月31号前所有公司必须完成三证合一换证,8月1日起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停止公示企业原注册号,老版本营业执照在17年12月31号一律作废。
4、税务和银行要识别所有银行账户,不论金额大小。基本户和一般户原则上都是可以查询到,只是这个权限还没下放到专管员手里,建议大家把多余的一般户注销重新开启。
5、2017年7月1号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票认证期限由180日增加到360日。
6、2017年6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票由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增加到建筑业。
7、取消增值税13%税率,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
8、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推至全国,对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按每年最高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
9、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符合这一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减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缴纳企业所得税。
10、自2017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至70%。
以上先关税务政策和大家做账息息相关,财务培训小编希望各位财会人能在新政实施后正确核算。
文章来源:元真会计:http://www.tsyuanzh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