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会计培训学校:企业汇算清缴利息支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深度解读2017-05-07 14:38:03
企业汇算清缴是会计工作中重要一项,为提高财会人员的工作效率,助学网总结了汇算清缴:利息支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深度解读
影响利息支出税前扣除首要因素:注册资本
《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规定:
关于企业由于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扣除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此规定,如果企业的认缴资本未能按约定及时到位,一旦存在企业有借款融资行为,那么实收资本和认缴资本之间的差额对应的借款数的利息,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需要进行应税所得的调增。
影响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第二因素:关联企业
企业发生的利息支出在满足首要因素后,就要参考第二个因素:关联企业间借款对于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的影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
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
(一)金融企业,为5:1;
(二)其他企业,为2:1;
二、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影响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第三因素:借贷利率
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在满足前两个因素后,在确定所得税税前扣除额度时,还要参考第三个因素:利率。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最后助学网也提示大家,企业要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应在准确会计核算的基础上,注意申报汇缴要按期、财产损失要申报、减免优惠要备案、纳税事项要调整等事项,以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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